2021年《政府工作报告》 是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代表国务院向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作的政府工作报告。 2021年3月5日,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开幕。根据会议议程,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代表国务院向大会作政府工作报告。报告共分三个部分:一、2020年工作回顾;二、“十三五”时期发展成就和“十四五”时期主要目标任务;三、2021年重点工作。中国民族语文翻译局把汉文版《政府工作报告》翻译成藏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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