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工作报告》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的一种公文形式,各级政府都必须在每年召开的当地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和政治协商会议(俗称"两会")上向大会主席团、与会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发布这一报告。2021年3月5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开幕,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向大会作《2021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主要内容有第一,2020年工作回顾。第二,"十三五"时期发展成就和"十四五"时期主要目标任务。 第三,2021年重点工作。本书是朝文版的2021年《政府工作报告》,由中国民族语文翻译局翻译,民族出版社编辑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