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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国家民委批准,我社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人,现将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开招聘原则

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公开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

详见《民族出版社2016年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二)应聘所需要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身体健康。

5.具有北京市户籍。

6.有过从事少数民族出版工作的经验,乐于奉献,具有较强的文字能力、沟通交际能力。

7.符合招聘岗位的学历、专业、工作技能等条件要求。

三、招聘程序

成立社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成员由社领导及社人事处、纪监审等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社人事处负责相关具体工作。

(一)应聘报名

1.发布招聘公告

2016年9月21日起发布公开招聘公告,招聘公告发布地址:国家民委网站、民族出版社网站、社办公网等。

2.接收应聘报名

2016年9月21日—10月9日期间接收应聘报名,应聘报名填写《民族出版社2016年面向社会人员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2)通过邮寄形式进行,也可直接到社人事处直接报名。

报名材料包括:《报名表》、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等相关材料。

(二)应聘资格审查

由社人事处按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审查,2016年10中旬,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将在民族出版社网站公布。

(三)笔试

2016年10月21日前,由社人事处统一组织进行。

(四)面试

按专业成立公开招聘面试考官小组,原则上面试考官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小组成员由社领导、总编终审助理及社人事处、纪监审、用人部门等部门负责人组成,根据面试工作需要,也可增加本专业业务骨干。

1.根据笔试成绩顺序,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2.2016年10月下旬,组织面试。

(五)确定拟接收人选

由社人事处向社党委汇报笔试、面试情况,社党委研究确定拟聘人选。

(六)体检与考察

1.组织拟接收人选自行进行入职体检。

2.社人事处向拟接收人选所在院校或单位调查人选的综合情况进行资格复查和全面考察。

(七)公示招聘结果

2016年11月中旬,对拟招聘人选进行公示,公示发布地址:国家民委网站、民族出版社网站、社办公网等。

(八)审批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社人事处上报国家民委人事司审批。

(九)办理聘用手续

根据国家民委人事司审批结果,社人事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接收聘用人员报到,确立人事关系。

四、相关待遇

(一)按国家相关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

(二)享受国家及我社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

五、纪律与监督

(一)凡与应聘者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领导和工作人员,实行回避制度。

(二)招聘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上级人事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管理,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

(三)严格公开招聘纪律

1.有下列情形的应聘人员,取消应聘资格

①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②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2.有下列情形的工作人员,严肃处理

①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②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③有关工作人员违反规定,影响招聘公平、公正进行的。

 

附件:

1.民族出版社2016年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

2.民族出版社2016年面向社会人员公开招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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